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2020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教职工节日期间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文明、平安度过假期。
各部门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校园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报告并及时处置。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