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29日(周六)至5月3日(周三)放假,共5天;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上班、上课;4月23日补周二的课,5月6日补周三的课。
二、假期期间,教职工如需离石,须履行报备手续。
三、严格落实值班有关规定。假期期间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学生公寓、食堂、教室、实训室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及本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校师生平安祥和度过节日。
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