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听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7

关于开展“听课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听课制度,促进教师之间教学思想、教学方法的交流学习,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增强教学效果,社会工作系于10月份开展“听课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突出教学中心地位,营造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以教风、学风建设为抓手,规范教学过程,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        活动时间、范围及形式:

听课时间:108——1031

听课范围:社会工作系所有课程(含校内兼课及外聘教师所任课程)。采用“三三三”原则,即三门观摩课(本系专职教师所任课程,各教研室、各专业以推举形式产生)、抽查三门校内兼课教师所任课程、三门外聘教师所任课程。

听课形式:观摩与抽查相结合,观摩课邀请院系领导、专家及全系教师集体听课;其他课程采用随机抽查、推门听课形式。         

听课人员:学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学院督导组专家、系听课小组成员、全体专兼职教师。

三、具体要求:

1、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在“听课月”活动中至少听课46节。同一教研室或专业的老师,必须互相听课,鼓励跨教研室、跨专业听课。

2、听课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会后认真总结交流,找出问题,及时整改。

 

 

社会工作系

20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