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院2011届大中专优秀省级优秀毕业生
和校级毕业生的通知
学院各系、中专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展开。请各系按下列标准评选出本系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并于5月28日之前将分专业名单(纸介和电子版)以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申报登记表、校内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学生处。
评选标准: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平时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
五、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10%以内。
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各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各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
名额分配:
系别 | 毕业生人数 | 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
应用技术系 | 758 | 38 | 76 |
社会工作系 | 537 | 27 | 54 |
艺术设计系 | 409 | 20 | 41 |
中专部 | 43 | 2 | 4 |
报送内容: 分专业的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联系电话:89630662
bat365平台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