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8项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8、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表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报到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教学厅[2004]18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关于2011年西部计划报名的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延长至5月20日
二、报名资格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1、了解条件和政策。请认真阅读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详细了解西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
2、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需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http://xibu.youth.cn/)
3、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必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0日前交至学生处进行审核。
4、确认。交表后,在网上查询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进一步了解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