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学生分散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实习是我系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系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教学实际,特制定《艺术设计系学生分散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合我系实习时间安排在第三学年,条件符合《办法》的进入实习期的在校生。
一、基本要求:
1、学生实习活动按《bat365平台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展,如《办法》与《规定》有冲突,以《规定》为依据进行办理。
2、实习岗位以各专业的就业需求为依据,与所学专业对口,有用人单位接受实习证明。
3、实习生原则上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课时至少达所修课程的三分之二,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4、学生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交纳完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无拖欠现象。
5、学生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办理程序:
1、学生到系就业干事处领取bat365平台分散顶岗实习申请表,如实填写学生信息、承诺书,家长须亲笔签字。
2、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另附实习接收证明)。
3、辅导员分别审核学生纪律处分情况和学费交纳情况,提供审核意见并签字。
4、系教学干事审核课程考核情况,提供审核意见并签字。
5、团总支综合意见,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表交系部和教务处统一审批,
6、审批通过的实习学生限期离校,离校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事宜: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实习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就业干事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跟踪调查和管理,对违反实习接收单位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团总支备案。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持用人单位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由辅导员组建入档。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系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