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4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配合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我院拟定912930为“学院推普周系列活动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二、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从本届推普周起,各单位要把开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宣传、培训、实践活动作为经常性、常规性活动来开展,注重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使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三、请各单位结合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及本单位的实际,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如:在本单位组织一次公共场所用字规范情况自查自纠活动;自制、张贴宣传画或标语牌、宣传横幅、专题板报、壁报、专刊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实效。与此同时,要积极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员工更多地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院团委、三系一部等单位,可充分利用我国的传统节日,分别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典诵读活动,积极推进我校经典诵读活动“常规化”、“课堂化”,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河北省乃至全国的诵读比赛(参见“河北省语言文字网”)。

五、在推普周活动期间,院语委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各单位开展推普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注意保存推普周期间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并于918日前,将本单位推普周活动小结(电子文档)报语委办(设在教务处),919,校语委办汇总我校推普周活动情况上报省语委。

六、院语委办将于201011月底至12月中旬,举办2010年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展示活动,请各单位安排好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届推普周的宣传口号可参见“河北省语言文字网”。

学校将以宣传周为动力,进一步做好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完善学校各项语言文字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格局,把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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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一О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