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2009年度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09】10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现就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静
副组长:王振杰
成员:柳韶军、徐爱新、董海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
(二)职称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振杰
成员:徐爱新、李素珍、李彦琴、胡英娣、李志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
主任:王振杰
成员:徐爱新、李素珍、王炳富、董海鹰、胡会来、李彦琴胡英娣、李 志、董彦菊、樊桂林、郑瑞新、李桂荣
二、评审范围:
教师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条件:
1、严格按照省直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2007年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同时申报。
2、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3、任职资历、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四、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1、按照省职改办通知要求,从2009年起,全省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范围调整为:全省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为此,对已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转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原政工系列职务晋升条件的,要先转评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任职资格一年后,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对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学位要求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关于申报教授资格的学位要求如下:
(1)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要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对少数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但确有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可特殊申报。
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获省(部)级上述奖项二等奖以上奖励、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均为前三名,以证书为准)。
②获省级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河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人员。
特殊申报人员要经过学校评议推荐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专家投票同意,报学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由学校出具正式文号的书面报告,并附教师取得突出业绩放入有关证明材料。
(2)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关于专职辅导员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07]6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根据现岗位评聘情况合理确定申报数量,评审过程中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注重对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
4、科研、论文、论著、获奖认定问题
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相关。任现职以前的论文(成果)、未发表的论文、论文集及增刊收录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评审依据,录用通知(或证明)无效。硕士、博士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论文。科研项目以项目立项书和结题鉴定证书为依据,项目成员变更的,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的认定由学院职称评审专家学术委员会负责。
5、毕业生初聘问题
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实习岗位专业一致,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见习期满,由组宣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须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凡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都要认真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妇联职改办核准。
6、关于国家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以及2008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学技术会议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
(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7、晋升教授、副教授的条件按冀职改办字[2007]69号文执行;晋升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见组宣部网页。
五、报送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份)、《申报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两份)、申请晋升教师职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交电子稿)等各种表格,以上表格在校园网组宣部网页下载。
2、以下材料验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科研立项书和结题鉴定证书、奖励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研究成果、论文论著、其他。并提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科研效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上需加盖鉴定部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否则无效。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申报资格,二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给予所在部门及负责人通报批评。
五、时间安排:
1、9月24日—9月26日,个人申报材料。
2、9月27日—9月30日,组宣部对各种材料进行汇总,准备评审的各项工作。
3、10月13日—10月15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中级、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10月16日—10月18日,学院职称评审小组对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初评、打分、公示等工作。
5、10月20日—23日,进行高级职称材料申报。
6、10月底前,向省妇联组联部报审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7、11月底前,完成中级资格评审工作。
8、12月底前,完成中级资格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bat365平台组织宣传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