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bat365平台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省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2008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和省团十三大精神,紧紧围绕我院党政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学院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直团工委的决定,我院团委将推荐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参与评选。现将各系推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直五四红旗团委(含“省直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能够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团干部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围绕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广泛开展主题鲜明、扎实有效的团建活动,带领团员青年较好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履行团委职责,积极加强支部建设,带动支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积极参加省直团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得到省直团工委和单位党组织的表彰;按时足额交纳团费,及时上报年度统计表。
省直五四红旗团支部(含“省直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好;团内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好,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发展团员,每个团员能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好;支部活动经常,具有较强地吸引力,效果明显;带领团员青年在本学院工作中较好地发挥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连续两年受到院团委表彰。
省直优秀团干部:热爱共青团工作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能够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强,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所在团组织或本人连续两年受到所在系或院团委的表彰。
省直优秀共青团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勤于学习、热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了一定成绩,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曾获得所在系或院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2008年度未及时上缴团费、未及时上报团内统计的系不得参加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干部的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系分别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1名优秀团员和1个优秀团支部(中专部推荐1名优秀团员和1个优秀团支部)报我院团委和党组织审批,团工委将根据我院推荐名单进行差额评选。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 “省直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省直优秀团干部”、“省直优秀团员”、需填写申报表,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各系部团总支务于3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到nzxytw@163.com邮箱)报学院团委办公室。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努力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附件:1、《省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省直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3、《省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省直团工委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