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大纲

发布时间:2009-05-11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包括声乐或器乐专项测试、乐理测试和音乐素质测试三个部分。

一、声乐专项测试

1目的和要求

声乐专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音质、气息、咬字等演唱技巧,以及考生对作品的情感表达、艺术处理等。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演唱方法规范,音高、节奏准确,具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测试范围

(1)民族唱法。

(2)美声唱法。

(3)通俗唱法及原生态唱法。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考生须准备两首歌曲,凡思想内容健康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中外声乐作品均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评委当场确定测试具体内容。考生自带伴奏带或伴奏光盘参加测试,测试现场为考生提供录音机和CD机。

(2)测试分值:满分150分。

二、器乐专项测试

1目的和要求

器乐专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以及对作品的音乐处理。考生一律背谱演奏,要求演奏方法得当,乐句清楚,段落分明,具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测试范围

中西乐器种类多样,结合普通高校招生的具体情况和社会需求状况,测试范围主要包括:

(1)键盘类:钢琴、手风琴等。

(2)西洋管弦乐类: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号等。

(3)民族管弦乐类:二胡、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唢呐、笙等。

(4)打击乐类:定音鼓、爵士鼓、民族组合鼓等。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考生须准备两首乐曲,根据实际情况,由评委当场确定测试具体内容。测试现场备有钢琴,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带。

(2)测试分值:满分150分。

三、乐理测试

1目的和要求

乐理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测试范围

测试范围以中学音乐课本为基础(包括少量简单音乐常识),以李重光编写的《音乐基础理论》为主要参考书目。

内容包括:音的基本属性、音程、和弦、大小调体系、五声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音乐中的常用记号与术语、转调与移调、调式变音与半音阶等。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乐理测试。

(2)测试分值:满分15分。

四、音乐素质测试

1目的和要求

音乐素质包括视唱和听音两部分。视唱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读谱能力,要求考生在视唱时能够较好地控制音乐中的音准、节奏、力度、速度等要素,并辅以适当的音乐处理。听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音高、节奏、旋律、和声等方面的听辨能力和记谱能力。

2测试范围

听音以自然音为基础,含适量变化音,主要包括:单音、和声音程、和弦、旋律;视唱为一条难易程度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10小节左右)。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视唱测试采用抽签形式,即抽即唱。听音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听音和视唱测试。
(2)测试分值:听音满分15分,视唱满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