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3-01

 

为统筹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根据省教育厅、省妇联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现就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2日开始,行政处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通知返校坐班时间

二、教辅部门视工作需要由部门安排人员返岗。

三、教学部门负责人、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返校坐班,其他人员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返岗。

四、全体教师根据教务处安排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五、全体返校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学校(保留好核酸检测票据)。

六、根据省妇联、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学校驻地,不出差、不出省、不进京。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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