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期末考试相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级和2019级学生期末考试及补考安排
1.考查课在第18周结束,考试课在第19周进行考试。
2.对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总不及格科目数低于5科且不包括舞弊、旷考、禁考科目)安排学生在下学期第2~3周进行补考。
3.学生有舞弊、旷考、禁考科目,只能在第六学期初的补考时段进行第一次补考。
二、关于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的补考安排
1.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可以参加本学期第18周和下学期第2~3周统一安排的补考。
2.学生舞弊、旷考、禁考科目,2017级学生只能在第六学期初的补考时段进行第一次补考。
三、对各年级补考的补充说明
1.学院不接受已离校未毕业学生随时补考。
2.因教学计划调整而取消的科目,在补考时间段单独安排学生补考原有科目。
3.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向系里提交补考申请,各系统计好本系参加补考的学生名单后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到教务处。参加本学期第18周补考的学生名单请于本学期第17周周二下班前交到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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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