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学院创新行动计划(2015-2018)任务、项目建设绩效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要系统总结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数据,现就我院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1.绩效报告。
l学院总绩效报告
参照承接任务(项目)绩效采集要点(见附件1),全面总结《行动计划》三年执行情况,参考绩效报告提纲(见附件2)撰写三年绩效报告。
l各项目绩效报告
各项目撰写绩效评估报告,涵盖《<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附件1)的要求,报告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报告要进行定量和定性描述,阐述主要做法、凝练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字数控制在6000字左右,格式按《材料格式》(附件3)要求撰写。
l各任务总结报告
各任务负责部门根据部门负责的所有任务,撰写1个总结报告,涵盖《<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附件1)的要求,凝练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报告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格式按《材料格式》(附件3)要求撰写。
2.绩效数据。各处室、系部在已填报的绩效数据基础上,补充完善本年度完整绩效数据。除系统规定的数据外,各处室、系部可根据执行情况增设“自定义数据项”。
3.支持文件和典型案例。各处室、系部有新增支持文件和新增优秀案例,可以上传平台补充。新增上传案例要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8〕25号)要求提交。
二、时间安排
1.相关部门须于12月20日前提交各项目绩效报告和任务总结报告。
2.相关部门须于12月25日-12月31日登录职成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专栏的《行动计划》管理平台,组织填报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平台网址:
http://www.moe.edu.cn/s78/A07/zcs_ztzl/ztzl_zcs1518/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丽
联系电话:0311-89630910 17733839819
附件:1.《行动计划》绩效采集要点
3.《材料格式》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