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学院2023年度院级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院级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学院研究项目分为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就业创业专项、女性研究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和辅导员专项五类,申报者可根据申报指南范围(见附件1),结合本人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自行设计申报题目。选题要侧重实证性、对策性研究,以我院内部管理、专业发展、立德树人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思想政治教育等实践问题为主要方向,突出职业特色和专业特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学院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本次申报不限制项目负责人年龄和职称,所有在职在岗教师均可参加申报,研究团队自主组合,但每个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院级课题,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院级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院级课题申请;
3、凡已经在国家、省、市等立项的科研项目或者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在研的院级课题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在研的院级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在研院级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院级课题的申请。
5、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申报人下载通知附件中的《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在《论证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2、部门初审。各部门对本部门已申报的院级科研课题进行初审,审核重点为课题组是否具备研究实力、预期成果是否符合各类别课题的结题要求和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
3、材料提交。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将《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档交至教务处,要求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54840172@qq.com。
4、组织评审。申报课题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经学术委员初评通过的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予以立项。
四、申报时限
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5日17:00
联系人及电话:颜丽,89630655
五、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