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3

有关大中专院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解放思想,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发挥职称杠杆和导向作用,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2013年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职改办有关政策要求,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好本学校(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单位)岗位聘用情况,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严格职称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不断创新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机制,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业绩突出的人员推荐上来。

要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进一步严格申报推荐程序,严格申报条件,完善推荐量化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申报材料实物和单位局域网电子文本双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职称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准申报参评。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方可推荐。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严格按岗位设置比例控制申报数额,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各学校(单位)要提前研究制定201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方案报送教育厅人事处,经核准后方可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做到有序增长,逐年逐步到位。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个人业绩特别突出,对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确需申报的,要控制在同级岗位设置数的25%-30%以内,超报单位须写出专题报告,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

(二)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为确保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关学校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及时做好评委库的人员调整更新,保证入库人员的质量。按照省职改办要求,各高校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时间同步进行。开评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和参评人员名单要报教育厅职改办备案,否则不予办理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和聘用等手续。新参加工作人员符合条件初聘职称和参加评审晋升职称的,要按照各自途径分开进行。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规范评审程序,积极探索和创新评价手段,确实把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要完善评价标准,实行量化评审和末位淘汰,把量化得分排序情况作为评审淘汰的依据。要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主动邀请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及时做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各有关高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履行送审报批手续,将通过的中级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及未通过人员情况、《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统计表》、评审工作总结及时报教育厅职改办审核备案。

(四)认真做好学校(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学校(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要严格聘用条件,特别是二级教授的聘用更要严格掌握,同时要预留一定数量二级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教授的聘用,用人单位要向省教育厅人事处提交书面报告和拟聘人员奖励、荣誉等证书原件。要科学制定聘用方案,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实行公开竞聘,要坚持聘用工作的“四公开”即:“条件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签订聘用合同,强化聘后管理,完善聘期考核办法。

二、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申报教授资格的学位要求

1、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原则上不再特殊申报。

2、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关于国家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

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

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三)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四)未尽事宜,按《二Ο一三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3〕49号)和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级及要求

(一)请各学校(单位)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201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方案(包括单位最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核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分析、申报数量、申报推荐程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育厅人事处;不报送申报方案的一律不接收申报材料。

(二)用人学校(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核心期刊论文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因数据库时差、数据库回溯不全等原因检索不到的期刊,用人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被国外科研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

(三)按省职改办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原件(要求A4纸大小),其他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组卷材料要包括单位局域网个人职称申报材料公示页面打印截图,按引进人才申报的要提交人才引进协议书。申报单位要建立职称申报材料逐级审核责任制,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如发现个人弄虚作假问题,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复印件要加盖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印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集中销毁不予退回。

(四)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装订材料要求进行组卷,有关表格及装订材料要求请从教育厅网站(www.hee.cn)下载。

(五)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要报送通过“职称申报管理系统” 生成的上报文件(优盘拷贝)。

(六)符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的,须填写免试表。

(七)小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四、时间安排

(一)7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201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方案的报送工作。

(二)9月18日-24日,教育厅职改办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的接收和审核工作,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10月底前,配合省职改办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和材料交接工作。

(四)11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高校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备案工作。

(五)12月底前,教育厅职改办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备案工作。

附件:

关于印发《二〇一三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承诺书.doc

初聘表.doc

教学工作量登记表.doc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doc

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doc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表.doc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13.doc

装订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