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33号)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女院党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量申报
根据省职改办批准,我院今年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具体如下:正高级3个,副高级16个,中级15个。
二、材料申报
(一)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1.个人材料申报
8月6-9日,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部门严格按照我省和学院的相关政策进行初审和预赋分。部门如果存在隐瞒、包庇申报材料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由学院纪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8月10日上午8点-12点整,将经过部门初审的材料上交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12点整一律拒绝接收任何申报材料,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由学院纪委追究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②各系列的资格审查表和量化计分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交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交组织人事部。基本信息和荣誉称号复印件组成一本交组织人事部,科研材料复印件组成一本交教务处(材料装订格式及说明请见附件3)。
③师德评价表(附件4)
④年度考核一览表(附件5)
⑤教学质量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6)
⑥辅导员工作量统计表(附件7)
2.资格审查
8月10-18日,相关职称处室进行材料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推荐委员会推荐人选
8月19-30日,学院推荐评审委员会量化推荐赋分。
4.旁系列高级职称交接卷
9月16-19日,有申报旁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将其评审材料上交省人社厅。
5.高级职称评审
9月20日-11月5日完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6.高级评审结果备案
11月10日前完成高级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二)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个人材料申报
9月6-7日,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部门进行初审和预赋分,工作要求和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一致。
9月13日上午8点-12点整,将经过部门初审的材料上交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所需上交的材料,请参阅“(一)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中个人材料申报。工作要求和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一致。
2.资格审查
9月14-17日,相关职称处室进行材料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中级职称评审
9月20-24日完成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4.中级评审结果备案
11月10日前完成中级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三)考核认定人员职称申报
1.个人申报
9月27日8-12点整,将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附件8)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合同,将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上交组织人事部。
2.考核认定
经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考核认定人员具备对应级别的职称资格。
3.结果备案
11月10日前完成考核认定结果备案工作。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时间认定
退休年龄核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关于申报 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2点整。
(二)关于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职称本着对单位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如果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仍然申报者,根据省里和学院规定,将此类情况提交学院纪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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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职称评审计分办法:/upload/202108/05/20210805140254993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