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规范教材征订流程,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决议,请各系(部)严格遵照《教材管理办法》(附件1)认真审核本部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18-19-2学期)所开课程的教材。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出版教材。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填报选用教材的有关信息,各系(部)负责仔细审核教材信息(教材名称、第一作者、出版社、ISBN号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和教师用书数量,各系认真核对本系18-19-2学期开设公共课、专业课使用年级专业班级和人数。
(二)校本教材及本校教师参编教材。使用校本教材及本校教师参编教材,需单独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定后方可征订使用。不申请不允许使用。校本教材印刷需由系(部)提交申请,教务处审核。
(三)公共课教材。下学期全校公共课选用教材由基础教学部、有关课程群提交教材征订表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教材信息后统一发至各系,由各系汇总学生用书信息。
二、教材选用要求
(一)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重点规划教材、国家或省部级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教学委员会推荐的高职高专系列优秀教材或其他质量高、有特色的教材。
(二)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确有需要的可加订一种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实训指导书,需提出书面加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征订使用。
(三)印刷校本教材经教务处批准后,在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供校本教材电子稿。电子稿要求有封面、目录和正文等内容,版面字体、行间距等格式符合教材排版的一般要求。凡未经允许自行印刷者,不准向学生兜售,违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校级处理。
(四)教师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教材一经订购,不得随意变动,确因情况特殊必须变更教材的,需经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教材征订截止日期: 2018年12月5日。
各系(部)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教材征订汇总填报,并提交签章纸质的教材征订数据和对应的电子数据。如确实无法按时完成的,需由系(部)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备案。如因漏报、错报导致教材不能按时发放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教材征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董祯联系,联系电话:89630790。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