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度“最美教师”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任教期间始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3. 师德高尚,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4. 事迹感人,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5. 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6. 近3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

7. 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8. 2022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故事,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党员教师;

3)职业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老师;

4)传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教师;

5)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老师;

6)体育、美育类优秀教师;

7)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8)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银龄退休教师。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挖掘,认真推选。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我校推荐人选为1人,各部门推荐不超过1人,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二)要严肃评选纪律,推荐人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客观真实地考量推荐对象的综合表现。

三、材料报送

1.“2022最美教师”推荐表

2.“2022最美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3.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事迹内容要求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4000字以内。如有视频材料也一起附上。

4. 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原件需经组织人事部负责同志审核,并需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和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于4月1日9:00前报送至行政楼2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840172@qq.com,以“姓名+部门名称”命名文件夹。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1:“2022最美教师”推荐表

附件2:“2022最美教师”推选人选基本情况表

附件3:档案袋封皮

教务处

 2022年3月29日